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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当年文坛巨子们是怎样留学的 | | | 枫叶的思念() [12/02/2008 13:01:36] | | 顶起 12 米 | , | 拍了 0 吨 | , | 点击 438 次 | , | 评论 0 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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留学之风,久刮不衰。留学经历可丰富一个人的人生阅历以及更新我们的思维方式,是笔巨大的财富。早在20世纪上半期,中国文坛就有一批人负笈海外,赵毅衡先生在《燕赵晚报》著文说:“美国可能把闻一多变成诗人,但他对美国那段生活绝口不提;英国可能把老舍变成作家,老舍对英国绝对无好话。把留学生活写成天堂的,真的只有徐志摩一人。”为何?当年的文坛巨子们究竟是怎样留学的?
20世纪上半期,不少中国现当代文坛巨子负笈海外,经历欧风美雨的洗礼,汲取西洋文化之精粹,融会中国文化之传统,终成就一生的名作。年轻时的他们,在异乡求学打拼,始于个人兴趣,追逐自我梦想。与今日留学之风相比照,其大相径庭之处,值得细细玩味。
闻一多:美诗熏陶出的“闻体”
闻一多是唯美型诗人,是诗人型学者,是学者型诗人。13岁考上留美预备学校清华,22岁(1922年)去美国,学画三年,却找到了他的诗人之笔。
他先去了芝加哥。芝加哥当时是美国大工业之都,也是美国现代文学史上“美国诗歌文艺复兴”运动的中心。到芝加哥不久,闻一多的诗兴如火山爆发,爆发的契机是读美国意象派等新诗派的作品。以文字为色彩“画一张画”,是意象派的宗旨,而又名之为“交响乐”,更是这派诗人的做法。意象派诗人佛莱契正是在芝加哥的《诗刊》上发表他的《色彩交响乐》组诗,每一首都是百多行的“大诗”。佛莱契声称他自己从1914年以后的诗作“无一例外,全得自东方艺术”。这就不再是巧合,而是“二度返回式影响”的佳例——中国古诗影响了佛莱契,佛莱契又影响了闻一多。
闻一多不一定了解这创作背景,但他敏感地发现“他的诗充满浓丽的东方色彩”,“佛莱契唤醒了我的色彩感觉”,“快乐烧焦了我的心脏……啊!快乐!快乐!”
但闻一多与美国诗接触不久就有一大变化。1923年夏天,闻一多转到科罗拉多大学,与梁实秋会合。他除了继续学绘画外,还选修了“现代英美诗”课程。当时,英美新派诗人还远没有得到学院承认,科罗拉多当时也不是一个很开放的地方。科大的教授想必让闻一多读了不少美国“雅致派”、英国“乔治派”等传统味较浓的诗人的作品。由此在闻一多的诗歌趣味中造成了一个重要的转折——先新派,后旧派——他后来在《现代英国诗人序》一文中称他注重的诗都是“跟着传统的步伐走”,“与传统的英国诗差异的地方都不如相同的地方”,而他自己则开始主张“诗的建筑美”,提倡“新格律诗”。
闻一多的第一本诗集《红烛》于1922年冬结集出版,美国新诗派对他的影响处处可见,气势恢宏,语言狂放。但集于第二本诗集《死水》(1928年)的作品集中形成了著名的闻一多风格,即著名的“闻体”:典丽繁富,外整内腴,凝炼苍劲。比《红烛》中诸诗远为“现代”。
其中《死水》一诗,为闻诗中最广为传诵者。美国女诗人米蕾有一首十四行诗,与闻诗意象和用词,都极为相近。米蕾这首诗,见于她1923年的诗集《弹竖琴者》,这正是闻一多在美国狂热地读新诗人的新作之时。米蕾在20年代被评论界一致看好,认为是美国最有希望的诗人,被称为“女拜伦”。《弹竖琴者》一出版,立即获得刚开始颁发的普利策奖,轰动全美。名句“我的唇吻过谁的唇,在哪里,我记不清”,美丽而大胆,传诵一时。
说闻一多从没读过米蕾诗,不合情理。或许应当说闻氏读了,留了印象,若干年后自己见水坑而生诗题,不自觉受了影响,忘了印象从何而来,反其题而用之,却又写出了比米蕾诗更深的境界。可见“功力”二字,是不能以年资肤色论之的。
1924年老舍来到伦敦。老舍在伦敦的朋友是许地山。那时许地山已是成名作家,而老舍连个“文学青年”都算不上。老舍后来在《我的创作经验》一文中承认:“25岁我到英国去。设若我始终在国内,我不会成为小说家。”
在伦敦的第二年,他用三便士一本的学生练习本写成了《老张的哲学》,取材于他在北京的小学教师和草根群众的政治社交活动。许地山代为寄到上海主编《小说月报》的郑振铎处。两三个月后小说就发表了。一年后,老舍完成第二部长篇《赵子日》。又一年后,完成了以伦敦华人生活为题材的《二马》。在这部小说中,马氏父子与英国妇人花哨的爱情纠葛,明显不是“写实主义”,是老舍在孤独的想象中填补生活的缺陷吧。
老舍成为作家,是伦敦生活逼成的——这个二十多岁的小青年,在伦敦的生活孤独,不得不细细读英文小说,这才造就了他。
在东方学院,1924年刚到时,老舍25岁,工资是年薪250镑。1926年他要求增薪,学校加到年薪300镑。250镑究竟是多少呢?我们先从汇率说起。《二马》说伦敦一把古董茶壶,5镑半,约中国货币60元。那就是说,一镑大致12元。
老舍1920年21岁,任“京师郊外劝学员”,当时年薪1800元,工资实在太高,生活就“堕落”了。此后信教忏悔,到中学任教,年薪600元,就变成了好青年。这才被推荐到东方学院。所以,老舍在英国的年薪,合3000-3600元。就算省下1/3寄回国奉养老母,在中国也是高薪阶层。
那么老舍的工资在英国如何?卜立德教授的《老舍穷而后工吗?》的文章为我们提供了某些证据,例如《二马》里说房东家小姐,在帽铺工作,“一个礼拜挣16个先令”,年薪才141镑。
老马小马,都瞧不起钱不多却傲慢的房东母女。小说中给老马做事的李子荣,一周三镑工资,年薪就是156镑,只抵上老舍工资的一半。
卜立德还引了当时英国的社会统计,1929年男性白领工人平均年薪200镑。领薪者年薪在250镑之上,与年薪在250镑之下的比例是1:9。也就是说,老舍的薪水,在当时的欧洲,是全英国人口1/10的小康以上水平。
如此算账,对理解老舍肯定有好处,对理解当时的留学生,也很重要。事实上,当时的留学生,除了勤工俭学的,其他都是富家子弟,所以在《二马》中称为“留学生老爷”。其标准据《二马》里说,是每个月有20镑,一年能花240镑,这么一看,老舍的250-300镑年薪,在英国也不低。
徐志摩:把留学生活变成天堂
现代中国文人,在西洋活得如鱼得水的,徐志摩恐怕是一枝独秀。对美国失望的徐志摩1920年9月来到了英国,秋天见到17岁的林徽因,一见钟情,神魂颠倒。这场单相思为时极短,速战速败。冬天,林徽因去苏格兰上学,不久后随父回国。而徐志摩致信家中,“盼媳出来”。于是,妻子张幼仪携子来伦敦。徐志摩虽说是在伦敦社交界大获成功,他却决定去剑桥。为此,还走了狄金森的后门。
徐志摩1921年春到剑桥国王学院,没有专修,是个随意选择听讲的特别生。他好像从没有认真听过课,而住处竟然离剑桥六英里(近二十里)。徐志摩自己承认他在剑桥“谁都不认识”,连同学都没一个。与他来英的妻子却闹起了离婚。无怪乎莎士比亚那么赞美英格兰之夏,徐志摩却说“英国几乎是没有夏天的”。该年冬天,林徽因回国,而徐志摩把妻儿送到德国,次年3月,他在柏林离婚,一个人回到剑桥。
就是在这人生最低潮之时,徐志摩动手制造了剑桥神话。1922年3月归英,忽然发现“我这辈子就只那一春”。他开始写诗了,于是中国有了一个才气横溢的大诗人。奇迹是怎么发生的?因为在“四五月间”剑桥的“春天是更荒谬得可爱”。春天可爱依然,对事事失败的徐志摩,却是荒谬。这是他“慢慢发现”的。他发现了什么?徐志摩的《我所知道的康桥》,完全在描写乡野景色,附加描写了剑河上的古桥,完全没有说到文化学术。细读一下,就明白徐志摩在剑桥如此惊喜地发现的,与你我各位在国外发现的完全一样:孤独。不过孤独在他的笔下很诗意。徐志摩写到散步,单独;写到骑自行车游荒郊。“我在康桥的日子,可真幸福,深怕这辈子再也得不到那样甜蜜的洗礼。”
这么一看,徐志摩确实不简单。美国可能把闻一多变成诗人,但他对美国那段生活绝口不提;英国可能把老舍变成作家,老舍对英国绝对无好话。把留学生活写成天堂的,真的只有徐志摩一人。韦利在回忆徐志摩时说徐“虽然崇拜拜伦,但为人并没有多少拜伦作风,比如缺乏拜伦的愤世嫉俗”。这个英国学者眼光很准。浪漫文人看来有两种类型:怨艾愤世型、自我得意型。后一种不一定是缺点。后来《新月》的成功,就是仰仗徐志摩的这种品质。张奚若回忆说徐志摩“一生没有仇人。别人不能拉拢的朋友,他能拉拢;别人不能合作的事情,他能合作;别人不能成功的地方,他能成功。你看那《新月》月刊、新月书店、《诗刊》种种团体工作,哪一种不是靠他在那里做发酵素,哪一种不是靠他在那里做黏合物”。
在中国近代史上有一段无限重要的历史:美国带头退还半数庚子赔款,从1909年到共和国政府成立,长达40年时间将这笔款项支持中国的留学事业。近代中国历史上的科学泰斗,改革中坚,几乎尽出于此。然则“庚子赔款是我们民族重大的灾难,庚款留学这场运动呢,实际上说带有国耻的烙印,表面看是帝国主义的恩赐,是我给你的钱去留学。实际上这个钱是中国老百姓的血汗钱……”
1847年,当容闳随着美国传教士赴美留学的时候,中华帝国闭关自守的国门刚刚被西方列强的炮火轰开,那时国人对海外世界因茫然无知而充满恐惧,出国留学更属史无前例,是祸是福,难以逆料。而容闳在外国传教士的资助下,毅然赴美求学,最后毕业于耶鲁大学,成为第一个毕业于美国大学的中国留学生。
中国人出国留学,若从1847年容闳赴美算起,至今已有153年的历史,若从1872年清政府正式选派官费留美幼童算起,也长达128年。一百多年来,中国人出国留学从涓涓细流,到洪波巨浪,曾经跌宕起伏,几起几落,折射出各个不同时期的历史足迹。
赴海外留学,学习西方的先进技术和先进思想,实现自己的救国、强国梦想,是百余年来每一位中华青年学子孜孜不倦所追求的.为此,中华学子前赴后继,不断创造了海外留学的新记录,从1847年中国的第一位留学生的容闳留美开始,到上个世纪初的海外留学生,他们都有一股强烈的强国救国愿望--为了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.先辈们为了寻求救国救民的真理,为了学习西方先进技术、知识,他们置生死度外,不辞劳苦的求学精神,激励着中华青年一代又一代后来人,他们中涌现出许多具有高度的民族自尊心、民族自信心的爱国知识子,同时也出现了中国第一代体育家,教育家,思想家,科学家,革命家.......
出处:铁血社区 留学之风,久刮不衰。留学经历可丰富一个人的人生阅历以及更新我们的思维方式,是笔巨大的财富。早在20世纪上半期,中国文坛就有一批人负笈海外,赵毅衡先生在《燕赵晚报》著文说:“美国可能把闻一多变成诗人,但他对美国那段生活绝口不提;英国可能把老舍变成作家,老舍对英国绝对无好话。把留学生活写成天堂的,真的只有徐志摩一人。”为何?当年的文坛巨子们究竟是怎样留学的?
20世纪上半期,不少中国现当代文坛巨子负笈海外,经历欧风美雨的洗礼,汲取西洋文化之精粹,融会中国文化之传统,终成就一生的名作。年轻时的他们,在异乡求学打拼,始于个人兴趣,追逐自我梦想。与今日留学之风相比照,其大相径庭之处,值得细细玩味。
闻一多:美诗熏陶出的“闻体”
闻一多是唯美型诗人,是诗人型学者,是学者型诗人。13岁考上留美预备学校清华,22岁(1922年)去美国,学画三年,却找到了他的诗人之笔。
他先去了芝加哥。芝加哥当时是美国大工业之都,也是美国现代文学史上“美国诗歌文艺复兴”运动的中心。到芝加哥不久,闻一多的诗兴如火山爆发,爆发的契机是读美国意象派等新诗派的作品。以文字为色彩“画一张画”,是意象派的宗旨,而又名之为“交响乐”,更是这派诗人的做法。意象派诗人佛莱契正是在芝加哥的《诗刊》上发表他的《色彩交响乐》组诗,每一首都是百多行的“大诗”。佛莱契声称他自己从1914年以后的诗作“无一例外,全得自东方艺术”。这就不再是巧合,而是“二度返回式影响”的佳例——中国古诗影响了佛莱契,佛莱契又影响了闻一多。
闻一多不一定了解这创作背景,但他敏感地发现“他的诗充满浓丽的东方色彩”,“佛莱契唤醒了我的色彩感觉”,“快乐烧焦了我的心脏……啊!快乐!快乐!”
但闻一多与美国诗接触不久就有一大变化。1923年夏天,闻一多转到科罗拉多大学,与梁实秋会合。他除了继续学绘画外,还选修了“现代英美诗”课程。当时,英美新派诗人还远没有得到学院承认,科罗拉多当时也不是一个很开放的地方。科大的教授想必让闻一多读了不少美国“雅致派”、英国“乔治派”等传统味较浓的诗人的作品。由此在闻一多的诗歌趣味中造成了一个重要的转折——先新派,后旧派——他后来在《现代英国诗人序》一文中称他注重的诗都是“跟着传统的步伐走”,“与传统的英国诗差异的地方都不如相同的地方”,而他自己则开始主张“诗的建筑美”,提倡“新格律诗”。
闻一多的第一本诗集《红烛》于1922年冬结集出版,美国新诗派对他的影响处处可见,气势恢宏,语言狂放。但集于第二本诗集《死水》(1928年)的作品集中形成了著名的闻一多风格,即著名的“闻体”:典丽繁富,外整内腴,凝炼苍劲。比《红烛》中诸诗远为“现代”。
其中《死水》一诗,为闻诗中最广为传诵者。美国女诗人米蕾有一首十四行诗,与闻诗意象和用词,都极为相近。米蕾这首诗,见于她1923年的诗集《弹竖琴者》,这正是闻一多在美国狂热地读新诗人的新作之时。米蕾在20年代被评论界一致看好,认为是美国最有希望的诗人,被称为“女拜伦”。《弹竖琴者》一出版,立即获得刚开始颁发的普利策奖,轰动全美。名句“我的唇吻过谁的唇,在哪里,我记不清”,美丽而大胆,传诵一时。
说闻一多从没读过米蕾诗,不合情理。或许应当说闻氏读了,留了印象,若干年后自己见水坑而生诗题,不自觉受了影响,忘了印象从何而来,反其题而用之,却又写出了比米蕾诗更深的境界。可见“功力”二字,是不能以年资肤色论之的。
1924年老舍来到伦敦。老舍在伦敦的朋友是许地山。那时许地山已是成名作家,而老舍连个“文学青年”都算不上。老舍后来在《我的创作经验》一文中承认:“25岁我到英国去。设若我始终在国内,我不会成为小说家。”
在伦敦的第二年,他用三便士一本的学生练习本写成了《老张的哲学》,取材于他在北京的小学教师和草根群众的政治社交活动。许地山代为寄到上海主编《小说月报》的郑振铎处。两三个月后小说就发表了。一年后,老舍完成第二部长篇《赵子日》。又一年后,完成了以伦敦华人生活为题材的《二马》。在这部小说中,马氏父子与英国妇人花哨的爱情纠葛,明显不是“写实主义”,是老舍在孤独的想象中填补生活的缺陷吧。
老舍成为作家,是伦敦生活逼成的——这个二十多岁的小青年,在伦敦的生活孤独,不得不细细读英文小说,这才造就了他。
在东方学院,1924年刚到时,老舍25岁,工资是年薪250镑。1926年他要求增薪,学校加到年薪300镑。250镑究竟是多少呢?我们先从汇率说起。《二马》说伦敦一把古董茶壶,5镑半,约中国货币60元。那就是说,一镑大致12元。
老舍1920年21岁,任“京师郊外劝学员”,当时年薪1800元,工资实在太高,生活就“堕落”了。此后信教忏悔,到中学任教,年薪600元,就变成了好青年。这才被推荐到东方学院。所以,老舍在英国的年薪,合3000-3600元。就算省下1/3寄回国奉养老母,在中国也是高薪阶层。
那么老舍的工资在英国如何?卜立德教授的《老舍穷而后工吗?》的文章为我们提供了某些证据,例如《二马》里说房东家小姐,在帽铺工作,“一个礼拜挣16个先令”,年薪才141镑。
老马小马,都瞧不起钱不多却傲慢的房东母女。小说中给老马做事的李子荣,一周三镑工资,年薪就是156镑,只抵上老舍工资的一半。
卜立德还引了当时英国的社会统计,1929年男性白领工人平均年薪200镑。领薪者年薪在250镑之上,与年薪在250镑之下的比例是1:9。也就是说,老舍的薪水,在当时的欧洲,是全英国人口1/10的小康以上水平。
如此算账,对理解老舍肯定有好处,对理解当时的留学生,也很重要。事实上,当时的留学生,除了勤工俭学的,其他都是富家子弟,所以在《二马》中称为“留学生老爷”。其标准据《二马》里说,是每个月有20镑,一年能花240镑,这么一看,老舍的250-300镑年薪,在英国也不低。
徐志摩:把留学生活变成天堂
现代中国文人,在西洋活得如鱼得水的,徐志摩恐怕是一枝独秀。对美国失望的徐志摩1920年9月来到了英国,秋天见到17岁的林徽因,一见钟情,神魂颠倒。这场单相思为时极短,速战速败。冬天,林徽因去苏格兰上学,不久后随父回国。而徐志摩致信家中,“盼媳出来”。于是,妻子张幼仪携子来伦敦。徐志摩虽说是在伦敦社交界大获成功,他却决定去剑桥。为此,还走了狄金森的后门。
徐志摩1921年春到剑桥国王学院,没有专修,是个随意选择听讲的特别生。他好像从没有认真听过课,而住处竟然离剑桥六英里(近二十里)。徐志摩自己承认他在剑桥“谁都不认识”,连同学都没一个。与他来英的妻子却闹起了离婚。无怪乎莎士比亚那么赞美英格兰之夏,徐志摩却说“英国几乎是没有夏天的”。该年冬天,林徽因回国,而徐志摩把妻儿送到德国,次年3月,他在柏林离婚,一个人回到剑桥。
就是在这人生最低潮之时,徐志摩动手制造了剑桥神话。1922年3月归英,忽然发现“我这辈子就只那一春”。他开始写诗了,于是中国有了一个才气横溢的大诗人。奇迹是怎么发生的?因为在“四五月间”剑桥的“春天是更荒谬得可爱”。春天可爱依然,对事事失败的徐志摩,却是荒谬。这是他“慢慢发现”的。他发现了什么?徐志摩的《我所知道的康桥》,完全在描写乡野景色,附加描写了剑河上的古桥,完全没有说到文化学术。细读一下,就明白徐志摩在剑桥如此惊喜地发现的,与你我各位在国外发现的完全一样:孤独。不过孤独在他的笔下很诗意。徐志摩写到散步,单独;写到骑自行车游荒郊。“我在康桥的日子,可真幸福,深怕这辈子再也得不到那样甜蜜的洗礼。”
这么一看,徐志摩确实不简单。美国可能把闻一多变成诗人,但他对美国那段生活绝口不提;英国可能把老舍变成作家,老舍对英国绝对无好话。把留学生活写成天堂的,真的只有徐志摩一人。韦利在回忆徐志摩时说徐“虽然崇拜拜伦,但为人并没有多少拜伦作风,比如缺乏拜伦的愤世嫉俗”。这个英国学者眼光很准。浪漫文人看来有两种类型:怨艾愤世型、自我得意型。后一种不一定是缺点。后来《新月》的成功,就是仰仗徐志摩的这种品质。张奚若回忆说徐志摩“一生没有仇人。别人不能拉拢的朋友,他能拉拢;别人不能合作的事情,他能合作;别人不能成功的地方,他能成功。你看那《新月》月刊、新月书店、《诗刊》种种团体工作,哪一种不是靠他在那里做发酵素,哪一种不是靠他在那里做黏合物”。
在中国近代史上有一段无限重要的历史:美国带头退还半数庚子赔款,从1909年到共和国政府成立,长达40年时间将这笔款项支持中国的留学事业。近代中国历史上的科学泰斗,改革中坚,几乎尽出于此。然则“庚子赔款是我们民族重大的灾难,庚款留学这场运动呢,实际上说带有国耻的烙印,表面看是帝国主义的恩赐,是我给你的钱去留学。实际上这个钱是中国老百姓的血汗钱……”
1847年,当容闳随着美国传教士赴美留学的时候,中华帝国闭关自守的国门刚刚被西方列强的炮火轰开,那时国人对海外世界因茫然无知而充满恐惧,出国留学更属史无前例,是祸是福,难以逆料。而容闳在外国传教士的资助下,毅然赴美求学,最后毕业于耶鲁大学,成为第一个毕业于美国大学的中国留学生。
中国人出国留学,若从1847年容闳赴美算起,至今已有153年的历史,若从1872年清政府正式选派官费留美幼童算起,也长达128年。一百多年来,中国人出国留学从涓涓细流,到洪波巨浪,曾经跌宕起伏,几起几落,折射出各个不同时期的历史足迹。
赴海外留学,学习西方的先进技术和先进思想,实现自己的救国、强国梦想,是百余年来每一位中华青年学子孜孜不倦所追求的.为此,中华学子前赴后继,不断创造了海外留学的新记录,从1847年中国的第一位留学生的容闳留美开始,到上个世纪初的海外留学生,他们都有一股强烈的强国救国愿望--为了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.先辈们为了寻求救国救民的真理,为了学习西方先进技术、知识,他们置生死度外,不辞劳苦的求学精神,激励着中华青年一代又一代后来人,他们中涌现出许多具有高度的民族自尊心、民族自信心的爱国知识子,同时也出现了中国第一代体育家,教育家,思想家,科学家,革命家.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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